景德镇市委编办:做好三篇文章 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

日期:2023-05-26 14:36 字号:[]

党的二十大为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,提供了根本遵循。景德镇市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主动担当作为,扎实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各项工作,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。

一、优化机构职能配置,在深化改革上做文章。(一)全力助力双“一号工程”。成立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,重点围绕解决营商环境不佳、信息化程度不高、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,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、电子政务、数据管理工作。调整优化市12345热线中心等政务服务有关事业单位隶属关系,改变以往政务服务管理“九龙治水”的状态,政务服务管理职能在一个部门内实现了集中。在2022年全省营商环境排名升至全省第7,较2020年度提升5位。(二)深入推进国家试验区建设。设立国家试验区管委会和新平先行区管委会,成立国家试验区“一办五中心”并制定“三定”规定,调剂213名行政事业编制用于国家试验区建设发展,精准聚力“管委会+平台”运行机制,实现了中部地区首个全国版权示范城市、国家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等30多个国家试点的突破。(三)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。加强粮食安全监管机构职能,在市农业农村局加挂市粮食局牌子,各县(市、区)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加挂“县(市、区)粮食局”牌子;在现有事业机构和编制总量内,设立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,向市农业事务服务中心派遣编制3名,加强军粮供应、粮油检验检测、价格监测等粮食安全工作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力量。推动强化文物保护领域机构编制力量,助力全市申遗工作,核增景德镇御窑博物院事业编制用于增强文物管理工作力量。

二、统筹各类编制资源,在创新发展上做文章。(一)“编制派遣”激活发展“一池春水”。制定出台《景德镇市本级事业编制派遣制度暂行管理办法》,统筹200名编制建立“周转池”,先后向市直20多家单位派遣136名编制。相关做法在有关国家级媒体上得到推介。(二)人才编制“周转池”引来“金凤凰”。构建“3+1+X”产业人才发展战略,制定出台《景德镇市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“周转池”管理暂行办法》,设立景德镇市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“周转池”。围绕教育优先的发展战略,积极服务景德镇打造教育之城、年轻之城、人才之城。从市本级跨层级划拨事业编制30名给昌江区专编专用,保障公办幼儿园高质量发展;不断探索盘活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方法和途径,近年来累计增加中小学职工编制2000余名;保障景德镇学院高素质人才引进用编234名;支持筹建景德镇卫生健康职业学院、升格景德镇技师学院的人才引进,分别增加编制75名,全力保障其提质扩容。(三)“放权赋能”为开发区发展“提速”。从严从紧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核定,精简全市开发区管理机构,清理减少各类内设机构,核减处级、科级领导职数。依法赋予昌南新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21项,县级经济管理权限3项,真正做到“园区事、园区办”。市委组织部、市委编办、市人社局共同向开发区赋权,将开发区辖区范围内的参公、事业及工勤人员的调配、工资、考核等权限,机构、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事项全部委托其自行管理,推进全链条向园区放权赋能。同时,在市本级开发区推行档案封存、全员聘用的岗位管理办法,打破编制和身份界限,实现由“身份管理”向“岗位管理”转变,进一步激发干事能力、提升发展活力。

三、规范机构编制管理,在法治建设上做文章。(一)聚焦执行使用效益,扎实推进机构编制评估试点。景德镇市被列为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试点、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总体评估试点。按照“以评估促改革深化、促管理创新”的要求,选取市委军民融合办、市水利局、景德镇陶瓷研究院以及浮梁县作为试点对象,围绕机构编制纪律执行、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,通过“全面和重点相结合、线上和线下相结合、结果运用和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”方式,积极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。(二)聚焦数据规范管理,巩固深化机构编制核查结果。认真梳理核查情况,纠正了撤销机构未及时删除、退休和调离人员未及时下编等实名制管理问题,整改了核查中发现的人员在编不在岗、违规核定和使用编制、违规设置机构等违规问题,全市机构编制基础数据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和规范性得到全面提升。(三)聚焦协调联动常态,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合力。认真落实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》《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(试行)》等法规制度,加强和改进监督检查方式,健全与纪检监察、组织人事、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常态机制,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巡视巡察、选人用人专项检查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同部署、同落实、同推进,形成工作合力。参与选人用人专项检查6次、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3次,专项评估核查3次,对部门及县(市、区)的机构编制管理和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规范。持续强化日常检查,针对部分单位超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,采取约谈、通报等方式共计8次,真正让制度“长牙齿”,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