婺源县委编办:立足“三个突出”谋求“三个最大化” 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创新发展

日期:2023-05-30 09:03 字号:[]

婺源县始终坚持向改革要动力、向创新要活力为导向,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,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,全面提升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、规范化、精细化水平,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创新发展。

一、突出“瘦身强体”,谋求发展活力最大化

对园区承担的教育、民政、文化、卫生健康、扫黄打非、信访维稳、征地拆迁等社会事务职能进行剥离,将园区代管的4个村(居)委会划归相邻乡镇管理,促进开发区集中精力抓好企业服务、招商引资、项目建设、基础设施建设等主责工作。

二、突出“放权搞活”,谋求便民利企最大化

围绕“企业办事不出园区”的目标,精准赋予行政审批自主权。一是搭建平台。积极搭建园区业务办理平台,设立企业服务中心,由园区直接管理。二是精准赋权。印发了《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全链审批赋权清单》,由相关部门采取委托的形式,依法赋予园区具备承接能力的管理权限129项。发改、商务、工信等3个部门涉及工业项目行政审批和管理职能全部委托园区管委会履行。三是部门联动。对于部分无法授权园区管委会审批的事项,园区管委会采取“部门协同、联动推进”的方式予以解决。应急管理、林业、人防、消防等职能部门和供电、供水、供气等部门安排专人对接园区企业服务中心,全程跟踪为园区企业做好服务。

三、突出“优选配强”,谋求机构效能最大化

进一步规范开发区机构设置,调整优化破解开发区体制机制问题,实现“优环境,增动力”。一是强化派驻机构管理。严格控制向开发区派驻机构,确需派驻的,由相关主管部门采取内部调剂、设置服务窗口等方式进行选派,并强化服务监管。二是规范内设机构设置。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,在规定限额内优化设置工业园区内设机构,明确管理机构的编制和领导职数。结合工作实际,精简归并综合类事务机构,扩大开放发展类、经济服务类职能机构比例。通过改革,内设机构由4个精简为3个,实现了机构精干和扁平管理,切实达到开发区机构更加精简高效、运行机制更加顺畅、经济发展功能更加聚集的效果。